第一篇:县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人事制度改革是此次基层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既要能分流掉,又要能保稳定。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实施,确保了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做法是:
一、执行政策,无情分流不含糊
院长能否成功竞聘、人员能否顺利分流是此次基层医改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对人事制度改革的刚性政策,坚决执行到位。如,对xx年12月30 日以后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卫生院自聘人员,严格按规定于9月1日前全面清退;对xx年12月30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非在编人员中无学历无资质人员,一律直接纳入分流对象。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全县491个编制,设置专业技术岗位434个,占总岗位的88%,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同时,鼓励资历低、年龄大、身体状况差的人员提前离岗分流,使卫生院有一部分空余编制,便于以后逐步补充人才,改善医务人员队伍结构。
二、实事求是,有情操作不教条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在人事改革中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我县努力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死板教条。如,在卫生院长竞聘过程中,独山乡卫生院出现了两轮公选、两人竞聘均未当选的状况。县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外科负责人提拔为副院长,并保留其人事关系在县二院不变,委派到独山卫生院临时负责。对在编和非在编人员身份界定时,凡是通过人事局、劳动局、人才中心和卫生局等途径进入卫生院工作的人员,一律作为在编人员对待。对卫生院自聘人员按非在编人员处理。对部分在编不在岗人员要求返回原单位参加竞聘的,一律同意;对不愿返回参加岗位竞聘的,按自谋职业处理,给予一定资金补偿。
三、以人为本,合情照顾不违规
本着人文关怀的原则,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保障职工的利益。如,有3名过去由乡镇卫生院调入县医院但始终未解决县医院编制和工资待遇问题的退休人员,多年来上访不断。此次医改,将3人重新纳入了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一并管理,解决了他们的工资待遇,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乡镇卫生院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其中无学历无资质的,允许他们不参加竞聘,直接按分流人员处理;有学历或资质的,按自谋职业处理,给予一定资金补偿。对清退的人员,各乡镇卫生院普遍给他们赠送纪念品,帮助解决一些具体困难,有的卫生院还给予一定的清退补偿费用。目前,所有清退人员对此次医改均表示理解支持并平稳离岗。
四、确保稳定,真情沟通不应付
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县按规定办事的同时,坚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稳定。实行包保责任制,每个卫生院都有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工作。坚持“四个必谈”:一是竞聘院长的落聘人员必谈。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安慰,为他们安排好工作,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二是清退分流的人员必谈。向他们讲清道理,让他们了解政策,化解抵触情绪。三是提前退休的人员必谈。通过沟通交流,使他们理解支持医改,提前离开岗位。四是跨单位参加竞聘的人员必谈。此次医改,原有4家乡镇卫生院由租赁卫生院改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原有人员要到其他卫生院竞聘上岗。通过三番五次地沟通,25名跨单位竞岗的人员愉快地选择了新的岗位。
通过扎实工作,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人员竞聘工作现已全部结束,人员聘用合同已全部签订。全县乡镇卫生院有414人通过竞聘上岗,直接清退46人,纳入分流对象56人,清退分流率达20%。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因医改引发的来县、去市、赴省上访现象,实现了医改“零上访、零冲突、零纠纷”。医改以来,乡镇卫生院保持了平稳运行,业务量与医改前基本持平,卫生院职工精神状态良好。职工普遍表示“编制解决了,岗位固定了,心里踏实了,工作有劲了”。总体上看,医改工作初步实现了“人民群众满意、医务人员拥护”的期望目标。
第二篇: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215号)要求,现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安排,请各地抓紧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市、区)要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于9月1日前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负责人选聘和人员竞聘、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办法等。
二、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各设区市在9月1日前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工作,按照省编办、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江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赣编办发[2014]4号)的要求,兼顾城区扩大、流动人口增加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统筹核定编制数。
三、完成岗位设置工作。9月1日前,各县(市、区)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工作。
四、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9月10日前,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不在岗的人员的清理工作,原则上要求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均回原单位工作,对需要调动的,及时办理调动手续;对解除聘用关系的,妥善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五、公开选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9月15日前,全面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公开选聘工作。到2014年底,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通过公开选聘方式竞争上岗。
六、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9月30日前,在预留定向培养医学生、“三支一扶”等人员编制前提下,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编制空余情况,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其中,70%的空余编制用来招聘乡镇卫生院现有的编制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的空余编制面向社会招聘。
七、实行全员聘用制度。10月20日前,在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基础上,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采取考试考核等方法,统一组织竞聘上岗,对竞聘对象实行资格准入制,并实行合同管理。
八、妥善安置分流未聘人员。10月31日前,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岗竞聘中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九、开展督促检查。9月30日前,各设区市组织对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进行督查;10月31日前,省里组织对各地进行督导,适时召开会议,总结交流经验,通报督导情况。
第三篇:全省经验交流材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卫生事业 ……此处隐藏5916个字……行督查指导,统筹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编办部门要统筹核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发展和改革、财政、编办等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负责人选聘和人员竞聘、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办法等。实施细则经相关部门审核、核准后,按规定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发展和改革、财政、编办等部门备案。各地要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水平不降低,稳定住广大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同时,要把落聘人员安置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关心落聘人员生活,引导他们转变观念,重新就业,对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第五篇: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
**卫生局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
为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积极推进用人机制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逐步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2014年,县卫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医改工作中有关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安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
一、全面实施乡镇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工作
2014年,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通知》(*人社发**号)精神,县卫生局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了全员聘用制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了乡镇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镇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印发了《**乡镇卫生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工作实施方案》,首先由各卫生院根据各自业务工作的需要上报设岗申请,由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实施,聘用工作由领导小组成员分片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和综合评价等程序,圆满完成了全县**个乡镇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工作,全县乡镇卫生院共***人竞聘上岗,分流退休在职人员**人,向其它基层单位流动调剂**人。
实施全员聘用制工作为加强乡镇卫生院人员管理引入了有效的竞争机制,打破了干部终生制,形成了全员聘用的用人模式,实现了乡镇卫生院人事岗位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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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开展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选拔和竞聘工作
(一)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市卫生局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根据省编办、财政厅、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乡镇卫生院机构及编制>编制的通知》(*机编办发**号)精神,为全面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县卫生局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协商,研究制定了公开选拔乡镇卫生院院长实施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向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组)、总支、支部印发了《关于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组明字?2014?42号),对**中心卫生院等7个乡镇卫生院院长职位进行公开选拔,兑现科级行政待遇,明确了各选拔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选拔基本程序。同时成立了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单位接通知后,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先后有88名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干部职工踊跃报名,其中卫生系统85人,其他单位3人,各职位报考人数均达到了组织部规定的1:10的要求。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选拔职位成绩前三名的应试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组织部组织人员对最终入围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到当事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与职工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同考察对象面谈、综合评价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心理素质及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干部的“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目前,*个乡镇卫生院公开选拔人选已确定,正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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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竞聘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通知》(*人社发?2014?67号)精神,县卫生局成立了公开竞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卫生局公开竞聘乡镇卫生院院长方案>的通知》,对县委组织部公开选拔的7个卫生院之外的其余15个卫生院院长岗位进行公开竞聘。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积极动员广大医务人员报名参加公开竞聘活动。
通过各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先后有31名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人员报名参加竞聘。通过面试、民主测评、局务会议研究等程序,**名同志聘任为有关乡镇卫生院院长、**名同志聘任为副院长,同时,根据竞聘结果解聘了**名原有关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职务。切实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了公平竞争、因才适用、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三、积极推行绩效工资制度
2014年,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14?119号)精神,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并在认真总结以往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于9月份开始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实施。数月来,通过对各卫生院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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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两个月,将近过半的卫生院有**的职工绩效工资拿不全,部分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绩效工资较高,这种结果有效的刺激和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各卫生院职工工作热情高涨,积极投入到各自的工作当中。对近两个月各卫生院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再进行分析,结果各卫生院大部分职工都能拿全绩效工资,只有个别人员拿不全,个别人员绩效工资较高。例如,**中心卫生院从今年8月份开始执行绩效工资制度后,当月卫生院**%的职工的绩效工资超过本人统筹部分,**%的职工持平,**%的职工低于本人统筹部分;9月份,**%的职工的绩效工资超过本人统筹部分,**%的职工持平,**%的职工低于本人统筹部分;10月份,**%的职工的绩效工资超过本人统筹部分,**%的职工持平,**%的职工低于本人统筹部分;11月份,**%的职工的绩效工资超过本人统筹部分,**%的职工持平,没有低于本人统筹部分的职工。随着职工统筹部分“持平比例”和“低于统筹部分比例”的不断提高,卫生院诊疗患者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和改善,有力的说明了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是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增进了卫生院的活力,逐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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